曾經,我是個心直口快的人,也是個很容易向人發火的人。
終於有一天,我發覺這樣的自己很醜陋,很小氣,很惹人討厭。而我也不想做個易發脾氣的人,所以我改變過來。
現在,我多把情緒收起來。別人稍為失控,我會體諒。我認為是對方不開心,才會這樣。待他好轉了,再告訴他我不喜歡這樣。但人是得寸進尺的。久而久之,我已成了出氣袋。反抗得太遲,連友誼也完結了。
我性格早已由易發脾氣變成迴避爭吵,我討厭吵架,討厭一切火爆的現場。我以為對方會欣賞我的容忍,我給他空間訴心聲,但原來大方與懦弱只差一線。
遇人不淑一次,可能是不好運。但事情再三發生,就是本身性格問題,是自己性格造成的事實。不怨命,不怨天,才能走出不同的未來。
下次,我會黑臉,我會反駁。對哦!拿平衡點這個顯淺道理就是有些人要跌踫過才學得懂。










